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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复习资料:法律基础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
一、法律关系构成的三个要素及其含义:
1、主体——指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是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着。
2、客体——又称标的,是权利和义务共同所指的对象。
3、内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合同代理
1、代理的方式: 1)委托代理 2)法定代理 3)指定代理
2、代理的概念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同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接受第三人意思表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行为。
3、代理的法律特征:
1) 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
2)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代理人要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3)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可以独立表现自己意志
4)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4、委托代理成立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
1)必须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委托证明;(不一定是书面形式)
2)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设立权利和义务;
3)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设立权利和义务
5、无权代理
1) 未经授权的代理
2) 越权代理
3) 代理权终止后进行的代理
6、无效代理
1)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同被代理人订立合同;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另一被代理人订立合同
3)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订立合同,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7、对无权代理的追认和拒绝
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有权追认(认可),追认的有效期限为一个月,得到被代理人追认的无权代理就成为有效代理;
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没有给予追认视为拒绝,得到拒绝的无权代理就成为无效代理,其代理的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行为人负责,被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8、委托代理授权不明确的,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相对人)承担法律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9、对无权代理,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有效
(此称为表见代理)
三、法人的 概念
1、 法人成立应具备的条件
1) 依法成立
2) 有独立支配的财产和经费;
3)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
四、合同的担保
1、 合同担保的方式及主要特点:
1) 定金(是一种对双方都有约束的担保方式;具有没收和双倍返还的特征)
2) 保证(政府机关、从事公益性的法人单位及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做保人)
3) 抵押(抵押物可为动产和不动产,权利不能作抵押,抵押物控制权不产生转移)
4) 质押(质押只能是动产和某些权利,不动产不能质押,质物控制权发生转移)
5) 留置 (是唯一不需以合同形式约定的法定性权利)
2、 施工合同中常见的担保方式为:
1) 勘察、设计合同——定金
2) 施工承包合同——保证(常见形式为银行履约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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